Saturday, June 12, 2010

轉型

換了個新樣貌,雖然沒什麼不一樣,但感覺還不錯。人家廣告打的這麼努力,就支持一下吧。

嗯~想想,不對。若真的要換形象,應該要這樣才對的。


還不錯看吧?Bimbo Lala到一個不行的地步。但根據某人說法,用粉紅色是對的。我還欠一個超可愛的PS照當頭像。

PS:還是聽著我愛人的每天每天。尤其是在下雨夜。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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